与你相识在被遗忘的那一天,
还记得你总是静静的,
就好像从来都没出现,
慢慢的,
时间过了一百零四十八天,
命运终于把你和我相连,
难忘与你双眼交集的那一瞬间,
世界就好像似停留在我们之间,
我是多么感谢老天,
让我跌在你的桌前,
我来不及爬起来,
你的手已就伸到我的面前,
这是多么漫画式的一幕,
却带给我最真实的感觉,
还记得握着你的手的那一刻,
心跳原来真的可以快到听得见,
我脸红了,
你知道吗?
不是因为我的安全裤让你看见,
而是我感到了初恋轻敲的感觉,
自从过了那一天,
我的眼睛总是追逐着你的背影,
我想老师也快要感叹,
原来朽木并不是不可雕也,
哈哈,
我想他做梦也想不到,
我天天准时上课,
也只不过想在你来之前,
坐在你轻易看得见的那个角落,
喜欢你,
让我搞了好多的小动作,
你不是常常说我是糊涂蛋吗?
但其实我是特意不在作业上写下名字,
因为那么一来,
温柔的你才会拿着钢笔,
在作业上为我填上我的名字,
但在我看见那苍劲有力的笔迹时,
眼泪却忍不住落眶而下,
因为我发现,
我比想象中更加喜欢着你,
原来恋爱是带着一分甜两份涩,
我们的相处,
并没有电影里的轰轰烈烈的情节,
但与你相处的每一个细节,
给的感动是多么的狂烈,
我幻想过千个告白的情节,
与上帝祈求了四百五十八遍,
我多么希望让你知道我的感觉,
快乐终止在你与她相遇的那一天,
我好恨我自以为是的直觉,
好像她将会介入我们之间,
我想我是害怕受失败的感觉,
才会擅自将我们的距离慢慢的拉远,
渐渐的,
到了毕业后那一天,
我翻看你给我的考试笔记,
你的模拟考题让我度过难熬的一年,
轻轻翻阅每一页,
回想着我们一起的每一天,
突然,我的视线停留在某一页,
“我喜欢用没墨的钢笔在书上乱写...虽然看不见,但触得到”
你这一句话在我脑海浮现,
我发疯了似用铅笔涂黑着笔记,
看着一行行的字,
慢慢的在我的笔下出现,
“好高兴你记得我说过的话,我想了好久,我想把我的心意告诉你,
但与害怕会把事情搞砸. 想了又想,我还是决定,在这本笔记里,
用没墨的笔,写下我对你的感觉.
我相信命运,如果你发现了这情书,我会亲口对你说,我真的好喜欢你...."
原来在最后空白的那几页,
是你给我最美的情书,
我到那一天才发现,
你是我自己放手错过的初恋,
我发现,
眼泪已流不出了,
为什么,为什么,
人总要在失去后才懂得,
幸福是需要学会勇敢,
才能真正拥有,
太迟了,
想与你永远在一起的愿望,
已让别人为我实现.
3 comments:
虽然文法有点粗糙,但挺感人..看了有点点感伤。加油吧!也多点来我的blog哦!是你叫我开的..你得负责!哈哈
加油。
祝福你,初恋总是遗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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